第三十二屆政大金旋獎 獨唱組參賽辦法
組別介紹
一首歌曲中,歌唱往往是最容易引起共鳴的部分。在初賽需以清唱方式表現聲音特色,並在決賽舞台結合樂器,端出不失自我特色的表演,是個展現歌唱技巧與創意的組別。
比賽辦法
- 參賽資格:全國大專院校,擁有在學證明之在校學生。(當學期休學者不列入在校生身分)
- 報名時間:2015年3月16日(一)~3月29日(日)17:00,於官方網站報名。
詳細報名流程、日期請參閱報名時程表。 - 比賽分為DEMO海選、初賽、決賽三階段。
- 每人限報名本組一次。若重複報名,僅採用第一次報名之資料。
- 禁止使用同一首歌報名多組,請參考各組評分標準衡量報名組別。
- 評審團保留更改各階段入圍人數之權力。
報名流程
賽程
- DEMO海選
- 將DEMO以個人帳號上傳至YouTube平台,並於報名時附上影片連結。
- DEMO海選名額:500人(錄取100人進入初賽)。
- DEMO海選以一人清唱為限,時間至多一分鐘(以Google Chrome顯示之YouTube時間為準),不得出現配樂與第二人之聲音。
- YouTube上傳影片之檔名須為「32獨唱組_學校_系級_姓名」,若檔名不符則視為上傳失敗,不予採用。
- YouTube上傳之影片需套用金旋獎提供之獨唱組DEMO專用圖片,不得使用任何其他之圖片,否則將視為上傳失敗,不予採用。
【獨唱組DEMO專用圖片】→ http://goo.gl/0DnKsQ
【Moviemaker影片上傳教學】→ http://goo.gl/GcnCkL - 每人只可附上一份DEMO之YouTube連結,且報名後不得要求更換。有此情形者恕不受理。
- DEMO曲即為初決賽之比賽曲目。
- 初賽
- 時間:2015年5月2日(六)。
- 地點:國立政治大學四維堂。
- 初賽名額:100人(錄取10人進入決賽)。
- 初賽入選名單將於4/15(三)公佈於官方網站。
4/15(三)~4/21(二) 17:00為參賽者修改報名資料、申請序號更改時間。
(報名資料修改請自行至參賽者後台修改。) - 4/15(三)~4/20(一) 17:00繳交報名費用,每人新台幣350元整(含100元保證金,初賽當天予以退還)。
- 比賽時間:1分鐘,自參賽者走至麥克風前開始計算,逾時則麥克風消音,結束比賽。
- 以清唱方式呈現自選歌曲,曲目需與DEMO相同。比賽當天請參賽者攜帶學生證或任何可證明在校身分之文件,無證件者則取消參賽資格。
- 請於排定報到時間至國立政治大學風雩樓一樓報到。上台時間前15分鐘未到則視為棄賽,報名費用及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 決賽
- 時間:2015年5月24日(日)。
- 地點:國立政治大學藝文中心大禮堂。
- 決賽名額:10人。決賽入圍名單將於初賽當天結束時現場公佈。
- 請自行準備伴奏(禁止使用伴唱帶)。伴奏亦須為全國大專院校在校學生,不得參與和聲,且不得同為獨唱組入圍決賽之參賽者。
- 獨唱組新增伴奏資料時間至5月10日(日)截止,逾時不予更動。
- 表演時間以完整呈現一首歌為限(含演出準備至多6分鐘)。曲目須與初賽相同,不得更改。
- 比賽當天請參賽者攜帶學生證或任何可證明在校身分之文件,無證件者則取消參賽資格。
- 決賽彩排時間為5月23日(六),地點為國立政治大學藝文中心大禮堂。由主辦單位安排彩排順序。
評分標準
- 初賽:技巧40%、詮釋20%、音色30%、台風10%
- 決賽:技巧40%、詮釋25%、音色20%、台風10%、整體呈現5%
評審保留最終決選權力。
其他注意事項
- 每人限報名本組一次。若重複報名,僅採用第一次報名之資料。
- 報名費用:每人新台幣350元整(含100元保證金,初賽當天予以退還)。
- 進入初賽者須於4/20(一)17:00前,完成匯款後並至官方網站填寫匯款回條,方才完成匯款手續。否則視同失敗,無法參加比賽。(匯款只接受實體或網路ATM及臨櫃匯款填單方式,禁止使用無摺存款,否則亦視同報名失敗。)
【匯款教學】→ http://goo.gl/2ATJJw - 若因個人因素無法參賽,將不退還報名費用及保證金。
- 若未確實完成各項報名程序,或有任何不符合相關格式規定者,視為報名失敗。
- 參賽者於報名表填寫影片連結之後即不得要求更換,請各位參賽者謹慎上傳。
- 若無重大原因者請勿更動序號。為使比賽順利進行,政大金旋獎籌備委員會仍保留整體調度出場順序之權力。
- 如有任何問題,請來信金旋官方信箱:admin@goldenmelody.org
參賽者權利義務
- 若經發現參賽者報名資料有任何不實或偽造,則主辦單位(政大金旋獎籌備委員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及追討得獎獎項。
- 參賽者謹同意參與之「第三十二屆政大金旋獎全國大專院校音樂比賽」初、決賽演出照片、影片、聲音、音樂著作及錄音著作,授權予:
- 主辦單位(政大金旋獎籌備委員會)製作紀念專輯販售,其收入為主辦單位所有,以供日後籌備比賽使用。
- 負責轉播工作之媒體單位,作為非營利性質使用。
- 提供予金旋獎合作媒體單位,以配合金旋獎對外宣傳活動之需要。
- 決賽得獎者應同意一年之內無償配合主辦單位安排相關非營利性質表演。
- 創作組參賽者需保證所提供之演出內容及作品,為無侵害他人之智慧財產權、尚未簽約買賣之歌曲。如有任何第三者主張其智慧財產權受侵害,參賽者需負責自行出面處理,主辦單位對此概不負責。同時,主辦單位亦有權取消該參賽者參賽資格及追討得獎獎項。
- 為維護您自身權益,請詳閱上述規定。一旦報名成功,則視同同意以上規定。政大金旋獎籌備委員會對於規則及相關公告保有最終解釋之權力。